□代償本報記者黃潔
  本辦公室出租報通訊員朱希軍
  七旬老人劉英華的案子可謂“一波三折”,但如今官司還沒打完,老人已經將感謝信送到了北京債務整合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領導的桌子上。老人覺得,官司結果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經贏回了親情。
  劉英華老人告的是自己的親兒子。這娘兒倆共同擁有一套別墅,兒子持有房產證,老結婚太太則持有載明其保有二分之一共有份額的共有權證。去年,母子兩人商量後,把別墅以600萬元的價格賣了,但老母親就收了1萬元的定金,剩餘房款全歸了兒子。如今,老人起訴兒子,想要回屬於自己的299萬元及利息,但老伴兒對此堅決反對。
  因為這套別墅的一半權利份額屬於老兩口的夫妻共同財產,劉老太太將兒子訴到法院後,一審法院駁回了她的起訴。判決生效後,劉老太太又一次將兒子起訴到法院,買屋這一次,法院秉著“一事不再理”原則,依然沒有支持老太太的訴請。無奈,劉老太太上訴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約定當天,劉老太太早到了1個鐘頭,找到空位置坐下後,就有法官上前詢問她是否需要幫助,還給她指引法庭具體位置。“法官的態度真好。”劉老太太告訴記者。她按照指引來到了法庭門口,又遇到一個好態度的書記員。
  “進法庭的時候,她先走進去,幫我開著門,又對我說‘您請’,我當時特別感動,再也不覺得法院是高高在上、冷冰冰的。”劉老太太說。
  按照約定時間,10點整,法官宋少源進入法庭,看到劉老太太和兒子各坐在法庭原告席、被告席一側,他開始問了幾個簡單問題,包括劉英華有幾個子女、訴爭房屋是何時購買、出資情況等。問完後,法官又就案情展開釋法說理,明確告訴劉老太太一審法院沒有辦錯,又依法向她釋明瞭解決方案,即先撤銷上訴案件,再就第一個一審生效案件申請再審。
  對這個結果,劉老太太欣然接受。她告訴記者,在法庭上,她感覺宋法官在最大限度保護她的尊嚴,因為她已經兩次被駁回起訴了,但法官在法庭上的話,沒有讓兒子誤認為她又敗訴。“我感覺得到法官的善意,我感謝法官!”劉老太太感激地說,事實上,她覺得兒子挺孝順,而且她就這麼一個兒子。之所以堅持要回別墅的錢,是因為看到自己省吃儉用攢的錢,被兒子和兒媳大手大腳地花了,實在堵得慌。但在法官這一番努力下,兒子的態度也有所轉變,不管官司結果如何,作為母親覺得這就是最好的結果。
  “所以,我要寫信感謝。”劉老太太動情地說。
  (原標題:我能感覺到法官的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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